從單身寫到結婚,再從結婚寫到當媽,我喜歡紀錄,也會繼續紀錄.....

顯明

2008103115:19

羅馬書 一:19~23

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
自從造天地以來,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
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,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
自稱為聰明,反成了愚拙;
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,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、走獸、昆蟲的樣式。

這是我很喜歡的聖經其中一段經文
上帝說他已經把他自己顯明在人的心理
其實人活著就有一種上帝放在我們心中的本能
想要尋求神~~
這就是上帝的心意
所以 雖然我們看不見上帝
但是上帝說 我們卻可以透過上帝所造之物去認識他自己

我就想到 雖然成為基督徒了
可是有時後難免沒有信心的時候
也會問自己:真的有上帝嗎?
可是上帝總會讓我望望天空
看看週邊的花草樹木
甚至有時候伸出手看看自己的指紋、五官….
就會發現真的有一位造物主 他是這麼的奇妙
當我看看這些上帝所造之物時
我真的不得不讚嘆上帝的大能!
並且不得不相信 真的是有一位神
他是創造萬物的神!

我們這一生中
常常在尋求一些答案
也在尋求一些依靠
你找到了嗎?
有一位神 他說 他已經願意向你顯明他自己
雖然你看不見他
但是你可以藉由他所造之物去認識他
他是生命的源頭
也是你人生中問題的答案
願你細心觀察 體會
你會發現 他不只在這些萬物中
如果你願意 他已經在你的心理!